关于遴选二级心理健康工作站示范点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建设,根据《河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加大建设高标准工作站支持力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遴选二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示范点8个。具体遴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
二、遴选原则
重在建设,重在过程,优中选优。
三、申报材料
1.学院近两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议记录。
2.心理健康工作队伍材料及相应的谈心谈话记录。
3.周报表、月报表、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和心理危机干预材料。
4.心理委员、宿舍心灵信使和朋辈心理辅导员及开展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
5.参加学校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组织本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相关材料。
6.参加、承办学校活动,举办特色活动的材料。
7.学院成功干预心理危机学生典型案例报告。
四、申报时间
3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900104 联系人:张洋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