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人文管理学院:
为了提高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能,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教育部2014年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规定:中级辅导员必须具备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或具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硕士学位;高级辅导员必须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建设标准》文件要求,高校辅导员应考取心理咨询师资质。
经研究决定,学校将组织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
1、未获得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辅导员均要报名考试,鼓励其他学工人员积极参与。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即可报考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直接报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17:30
2016年3月23日下午15:00-17:30
和义楼一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108室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二级还需提供中级职称复印件2份)
2、红底照片一寸4张,两寸2张
四、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1日
五、注意事项
1、费用: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3000元,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000元。
2、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费用全额报销;未能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3、按照《院(部)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规定,辅导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比例与学院队伍建设考核挂钩。
党委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