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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管理办法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1-11-25 09:22:45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为中心各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数字化资源共享环境,同时也为宣传中心和树立中心良好形象起了重要作用。为了使中心网站更具实用性,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网站建设管理遵循执行《中华人们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们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安阳师范学院网络管理相关制度以及网络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条参加中心网络建设和维护是每一位教职员工及学生的

责任和义务。浏览、使用本网站者,请认真阅读该管理办法,以避免发生任何违反办法的情况。

第二章 网站管理与维护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中心成立领

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中心专职教师任网站管理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政策,保障条件,网站建设,信息安全,日常性检查监督,审核发布信息。

第二条中心网站信息管理与维护的原则是:领导把关、统筹

规划本、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三章 网络信息发布、监督制度

第三条网络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制度,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

原则。所有上网发布信息内容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网站管理员登陆发布,涉及政策性和原则性问题的信息发布时,须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在网络上发布。

第四条网站信息管理员应认真学习网页管理的相关知识和制

度,遵循“围绕宣传和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原则,搜集整理、遴选、编辑相关信息,保证信息栏目内容健康、丰富。不得发布不良信息、制造和传播病毒。

第五条网站信息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转让用户帐号,不得随意将

口令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账号使用网络资源。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

定的信息,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中心利益和学生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单位声誉的信息。

第四章 网站的推广和应用

第七条中心教职工及学生应主动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推广

中心网站。

第八条中心网站首页可与其他中心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互相交

换链接,例如相关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科研合作单位、心理健康知识网站等。

第九条各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课件发布到中心网站

上,欢迎各教师撰写新闻,积极投稿。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如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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