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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档案管理规定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1-11-25 09:20:06 




1、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是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系统化与科学化的重要依据,加强了学生心理服务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因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我校每一位全日制在读学生必须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3、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评报告;面谈心理咨询记录材料;心理访谈跟踪记录材料;精神疾病的记录材料;以及各种与来访者的心理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材料。

4、平时对学生进行的心理治疗和咨询、测量等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专人保管和专柜存放,并建立档案目录。

5、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要严格保密。档案资料不得带出中心,不得复印,非中心专职人员不得查看档案内容。

6、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不进入学生的人事档案。

7、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一般在学生毕业后封存。

8、本规定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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