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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章程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14-06-13 21:14:53 




安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是各院系心理部的管理机构,是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直属校级组织;是学校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校园心灵健康、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学生心理健康的观察者、服务者、保障者。

第二条            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遵循“贴近同学生活,倾听同学心声”的工作方针,本着"热情、真诚、尊重、服务"的工作原则,在专家、老师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的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服务与朋辈辅导工作。

第三条            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的文化: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秉承精品意识,传承多样,包容的文化,坚持“团结、实干、创新、发展”的理念,发扬开放、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进而促进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的不断发展。

第四条            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的战略:坚持“广交朋友、增进友谊、扩大开放、共同发展”的理念,广泛吸收校内外培训和活动领域的最新成果,虚心向校内外优秀组织学习,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开放合作地发展领先的核心“技术”体系,用我们卓越的培训和活动自立于校级组织之林。

第五条            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倡导的信念:以人为本,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成员是心理联合会最大的财富。尊重知识,尊重个性,集体奋斗和不迁就有功的成员,是我们事业可持续成长的内在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六条            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的组织系统:
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主席团是心理联合会最高权力机关;
(一)主席团成员由正副主席组成。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负责协调各部门、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督以及工作总结。正、副主席分管若干部门,副主席协助主席决策及工作。
(二)主席团内部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主席团协调各部门、分支机构工作,对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工作予以指导;定期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并对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的重大举措和活动有决策决定权;制定与修改学生心理发展联合会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第七条            部门及部门职权:

(一)主席团:

1. 组织心联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心联会议,指导各部门工作,负责心联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2.处理内部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活动,完善心联自身建设;

3.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心联成员意见;及时传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的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

2.负责心联值班工作的安排,心联活动的活动通讯,活动后的资料整理,会议记录的撰写,档案整理。

3.负责心联内部的联系以及相关文件的接收与下发。

(三)宣传部:

1.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做好心联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心联各院系分会的宣传管理;

2.负责心联新媒体的应用与推广,建立涵盖网站、微博、QQ群、微信的新媒体平台,积极同校内外媒体进行交流;

3.负责心联整体形象的设计、重大活动的宣传、展板、海报的设计及制作;

4.负责大型活动时的摄影工作。

(四)拓展部:

1.负责组织心联大型活动的策划,参与大型社团活动的指挥协调和控制,活动总结的撰写;

2.负责心联各院系分会心协及院系心理部活动的审批、备案;

3.协助心联各院系分会及院系心理部活动开展;

4.组织开展各类增强心联内部凝聚力建设的拓展活动。

(五)督察部:

1.负责督察心联各院系分会、院系心理部和班级关于心理健康活动的开展情况;

2.定期制定调查主题及计划,用以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我校学生对心理健康及心理咨询的认识及对心理联合会的认识,并规范收集调查结果;

3.负责大学生心联发展联合会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实施。

(六)外联部:

1.负责与其他校级学生组织的沟通、交流工作;

2.加强与其他学校心理社团的联络与合作,组织校际交流活动;

3.与校外企业、公司合作,并保持互信关系,争取各种商业赞助,为心联活动提供经费;

(七)编辑部:

1.负责心理相关刊物的编辑出版,可结合宣传部进行发行刊物宣传。

2.负责心联宣传稿件的撰写,并及时向广播站投递;

3.负责各部门活动现场照片的收集、新闻稿的撰写。

(八)心语剧社:

1.组织策划心联语言类节目;

2.协助、监督剧组导演、编剧、演员等人员及时开展工作;

3.配合开展排练演出工作,负责语言类节目的音乐、设备、灯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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